看廣州農行蘿崗支行某行長涉嫌私吞千萬一事
今天登出QQ,彈出一大新聞吸引了我的眼球,“農行蘿崗支行原行長涉嫌侵吞5950萬”到底是什么事?
2011年2月22日,蘿崗區檢察院對中國農業銀行蘿崗區支行原行長周東華、客戶經理唐劍威涉嫌貪污一案立案偵查。經偵查查明:2002年年底至2007年4月間,犯罪嫌疑人周東華、唐劍威利用職務便利,侵吞從蘿崗區長平、黃陂等一村三社攬存至農行賬戶中的存款(征地補償款),總金額達人民幣5950萬元。
據悉,該案給黃陂村屬下三個經濟社造成了470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,1700多名村民對此反響十分強烈。蘿崗區檢察院將此案作為2011年工作的重中之重,通過院領導的親自指揮,一線辦案人員的加班加點,最終查清了周、唐二人利用職務便利侵占上述村舍存款的事實。目前,該案已由廣州市檢察院向廣州中院提起公訴。
2012年1月,中國農業銀行與蘿崗區黃陂村達成調解協議,農業銀行將支付黃陂村因周、唐二人涉嫌貪污所造成的4700多萬元經濟損失,村民的利益得到了維護。
為什么一個支行的行長就可以調動這么大筆的款項?他們只是自己一個人簽名就可以調動?
這樣的制度健全嗎?尚迪高隔間鋁材小編認為引起這樣的事主要有兩方面:第一、個人的私欲與貪念。第二、銀行制度的不健全。
文章作者:嘉格隔斷鋁型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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